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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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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讯社山西朔州讯(记者 胡俊青  杜学慧  王鹏程  

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引导消费者科学选购、合规使用电动自行车,有效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如下产品质量安全消费提示:

一、科学合规选购,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
电动自行车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产品,选购环节是守住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关口,请广大消费者务必做到:
1.认准合规3C认证。务必选购获得国家CCC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仔细核对产品铭牌、合格证标注的生产企业、型号规格、电机功率、电池参数等核心信息,与认证证书载明内容完全一致,可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认证信息真伪。坚决不购买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无3C认证的“三无”电动自行车,不选购未经认证、超出认证参数范围、出厂预留非法改装空间的非标车辆。
2.核验核心部件一致性。重点查看车辆电机、电池、控制器、制动系统等核心部件,与产品合格证、3C认证信息匹配一致,不购买核心部件被私自调换、与认证信息不符的车辆;现场查验车辆制动、灯光、警示装置等安全部件是否完好有效,产品标识标注是否规范完整,杜绝选购存在先天质量缺陷的产品。

二、严守安全底线,坚决杜绝各类非法拼改装行为

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是引发电池爆燃、骑行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广大消费者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严守产品安全底线,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非法拼改装行为:
1.严禁以任何方式解除、篡改车辆限速装置。不得通过更换控制器、破解车辆固件、拆除限速部件等任何方式,改变车辆出厂限定的最高车速。车辆出厂限速设置是保障骑行安全的核心设计,非法解除限速会大幅延长制动距离,严重降低车辆行驶稳定性和操控性,极易引发骑行碰撞、侧翻等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人身伤害。
2.严禁非法拼装、改装车辆核心部件。不得私自更换与原车3C认证参数不符的电机、电池、控制器等核心动力部件,不得私自加装、改装动力提升装置;不得擅自改动车辆原有电气线路、加装大功率用电设备,此类行为会严重破坏车辆原有安全设计,极易引发线路短路、电池热失控,进而导致火灾、爆燃等重大安全事故。
3.严禁违规加装影响骑行安全的附属装置。不得为车辆加装遮阳篷(伞)、封闭式车厢、加宽固定支架等改变车辆外形结构、破坏车身平衡的装置,避免因车辆操控性、稳定性大幅下降引发安全事故。
三、规范安全使用,配齐合规安全防护用品
1.选购随车配备合规头盔的电动自行车。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随车配备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应优先选择随车配备合规头盔的产品,从源头筑牢骑行安全前置防线。随车配备的头盔必须符合 GB 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强制性标准,请警惕部分经营者以“购车赠头盔”为噱头,以赠品为名随车配发非标、“三无”劣质头盔的营销陷阱。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规范日常使用与维护保养。使用车辆原厂配套的电池与充电器,不混用、乱用非原厂、非标充电设备,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充电,杜绝电池过充、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定期检查车辆制动系统、电气线路、电池接口等关键部件,及时更换老化、破损零部件,不私自拆解、维修电池等核心安全部件,严防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四、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经营场所,索要并妥善保存购物发票、保修凭证、产品合格证、3C认证相关资料等消费凭证。如发现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3C认证、假冒伪劣,或经营者存在销售非标车辆、提供非法拼改装服务、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关乎每一位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科学选购、合规使用、理性维权,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消费环境。


值班总编 郇咏   责任编辑 李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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